卫生防护距离

  • 黑龙江国企未搬迁走500米卫生防护居民起诉到法院(图)

    其中之一是其水泥厂区建于1932年日伪时期,厂址早于公司附近居民代表、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欣华等的房屋建造时间,“如果说违反卫生防护距离的话,也是行政复议申请人住所的建造违反了上述规定”。­2011年11月,黑龙江环保厅在项目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未完成搬迁安置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并出具《环保验收意见》,该项目得以投产。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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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一居民因未搬迁走500米卫生防护居民诉讼通知书

    哈尔滨市一水泥厂将环保部起诉到了法院。因企业未搬迁走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环保部在行政复议时撤销了黑龙江省环保厅对哈尔滨小岭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小岭水泥公司)做出的《环保验收意见》。小岭水泥公司不服,将环保部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院,起诉状中举出五大理由,称环保部行政复议决定违法。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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